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5日
】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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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依据: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广市财农〔2022〕517号)精神,2022年收到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万元,编制的项目计划经村申报、乡镇(街道)审核、部门审查和管委会审定,现予以下达。
主要内容: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前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其中增设的临时公岗可在全镇(街道)年度内统筹使用,管好用好,及时发放,充分发挥临时公岗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本批衔接资金投入所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做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明确扶贫资产管护责任,提升扶贫资产运营效益,规范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完善扶贫资产监管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效益。
责任编辑 :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