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安经开区适度规模优质粮油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9日
】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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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三农”工作,大力发展优质粮油产业,优化粮油种植结构,提高粮油综合效益,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扶持办法。
主要内容:
奖扶对象。在全区范围内适度规模发展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粮油产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奖扶条件。优质粮油经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广安经开区范围内适度规模经营。 (二)签订规范性土地流转协议(合同),流转年限不低于5年,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连片流转经营面积100亩以上,500亩以下;农业企业集中连片流转经营面积1000亩以上,3000亩以下;严格按协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租金。
责任编辑 :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