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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
负责广安区、前锋区行政区域内(含广安经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和水运项目工程监督和执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工作。其他职责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度11月,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拨款累计支出1707.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07.31万元。其中:
1.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预算数443.88万元,支出数403.77万元,完成预算的90.96%。
2.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预算数245.91万元,支出数224.62万元,完成预算的91.34%。
3.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奖金(款):预算数261.37万元,支出数232.79万元,完成预算的89.07%。
4.工资和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预算数103.26万元,支出数94.30万元,完成预算的91.32%。
5.工资和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预算数44.02万元,支出数4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2%。
6.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预算数21.30万元,支出数19.51万元,完成预算的91.60%。
7.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1.45万元,支出数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1.03%。
8.工资和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预算数259.32万元,支出数189.94万元,完成预算的73.25%。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预算数23.56万元,支出数14.96万元,完成预算的63.50%。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预算数2.18万元,支出数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预算数15.56万元,支出数1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预算数20.82万元,支出数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86.46%。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预算数5.64万元,支出数2.50万元,完成预算的44.33%。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预算数82.88万元,支出数70.07万元,完成预算的84.54%。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预算数6.28万元,支出数5.40万元,完成预算的85.99%。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预算数1.28万元,支出数0.11万元,完成预算的8.59%。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预算数7.64万元,支出数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6.10%。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预算数2.30万元,支出数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3%。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燃料费(款):预算数4万元,支出数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预算数13.07万元,支出数7万元,完成预算的53.56%。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预算数77.39万元,支出数67.30万元,完成预算的86.96%。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预算数22.72万元,支出数16.63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费(款):预算数68.23万元,支出数62.49万元,完成预算的91.59%。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款):预算数117.33万元,支出数80.16万元,完成预算的68.32%。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预算数14.08万元,支出数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2.83%。
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预算数6.33万元,支出数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费(款):预算数104.83万元,支出数103.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01%。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预算数0.15万元,支出数0万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预算数12.09万元,支出数10.60万元,完成预算的87.6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1月,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6.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公开01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公开02表)
3.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公开03表)
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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