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gasjxw.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安市兴安下街18号;邮编:638000;联系电话:0826-2333446;电子邮箱:gasjxw@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围绕主动公开,优化公开程序,夯实公开载体,全面提升了信息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市经信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从委办公室和电子与信息化科各抽调1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副主任严格把关,保证公开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保证公开实效。认真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条例》的学习,明确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委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抓紧、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绩效管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336条(工作动态类257条,财政预决算类4条,政策文件类75条),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腾讯微博等载体公开427条。
(二)公开形式。
2016年,我委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opebet官网 ”专栏、广安电视台、《四川经济日报》、《广安日报》、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另通过本委门户网站详细全面公开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并可以查阅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动态信息。2016年市经信委门户网站浏览量达23169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公开内容、程序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7年,我委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收集,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建立信息收集制度,新形成的信息要统一汇总至信息员处,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学习培训。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并对工作人员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做到信息的整理、审核、发布,确保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