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
2022-04-22 16:20 来源: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一)

(凭1年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取首付)

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仅限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自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6.住房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款发票(收据)或税务监制的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购房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二)

(凭1年内的购房合同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仅限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自网签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款。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6.商品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8.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购房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三)

(凭1年内的房产证(含二手房、集资建房)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仅限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自不动产登记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款。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6.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税务监制的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属集资建房的提供缴款收据,缴款收据上的缴款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权人一致)

8.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购房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购买该套房时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仍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

4.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四)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主借款人及配偶均可以在手机APP上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人办理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正常偿还贷款3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还款额。

证明材料:

一、现场办理: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5.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金额明确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机APP上办理:

根据手机APP办理提示要求,扫描上传上述2-5项证明材料原件后,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现场办理):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五)

(偿还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办理广安市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自正常偿还贷款3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还款额。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贷款放款时间在2018年7月27日前不需提供);

5.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6.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的还款明细或者人民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

8.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金额明确的提前还款凭证及结清证明原件;

9.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购房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贷款放款时间在2018年7月27日前不需提供)。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同一套资料首次提取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第二次及以后提取不再提供第4、5、6、9项证明材料。

4.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六)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仅限在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揭贷款的,自正常偿还贷款1年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还款额。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贷款放款时间在2018年7月27日前不需提供);

5.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6.住房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银行盖章的近3个月还款明细(应包括本金、利息、贷款余额、还款人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或者人民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

8.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金额明确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9.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购房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原件(贷款放款时间在2018年7月27日前不需提供)。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同一套资料首次提取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第二次及以后提取不再提供第4、5、6、9项证明材料。

4.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七)

(租住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可以在手机APP上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00元/年。

证明材料:

一、现场办理: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5.提取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地的县(市区)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申请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原件。

二、手机APP上办理:

根据手机APP办理提示要求,扫描上传上述2-5项证明材料原件后,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现场办理):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八)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批准文件之日1年内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上年度余额。缴存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所支付的费用。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5.建造自住住房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

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②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③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④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

⑤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市住房维修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鉴定报告(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

③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九)

(离、退休提取)

(职工可以在手机APP上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人离退休的,单位对其账户封存后职工可提取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办理。

证明材料:

一、现场办理: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4.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机APP上办理:

根据手机APP办理提示要求,扫描上传上述2-4项证明材料原件后,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现场办理):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十)

(解除劳动关系(辞职)提取)

(职工可以在手机APP上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自单位对其账户封存6个月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办理。

证明材料:

一、现场办理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4、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机APP上办理:

根据手机APP办理提示要求,扫描上传上述2-4项证明材料原件后,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现场办理):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十一)

(出国(境)定居提取)

(职工可以在手机APP上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人因出国(境)定居的,单位对其账户封存后职工可提取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办理。

证明材料:

一、现场办理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4.提取申请人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凭护照、签证、国(境)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机APP上办理:

根据手机APP办理提示要求,扫描上传上述2-4项证明材料原件后,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现场办理):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十二)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单位对其账户封存后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缴存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办理。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4.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存在争议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原件。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十三)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或配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每年度可从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的上年度余额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提取人公积金账户的上年度余额。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

4.提取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线上支付);

5.民政部门颁发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当年年检通过)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白纸(十四)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

申请条件:

缴存人或配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自建设管理部门加装电梯批准文件之日起2年内,可从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的上年度余额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

证明材料:

1.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现场填写)、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单身声明等)、银行储蓄卡;

2.建设管理部门增设电梯批准文件《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设计施工告知书》复印件;

3.《增设电梯项目相关业主协议书》(含安装费用分摊表)复印件;

4.支付安装电梯费用的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并扫描,留存复印件1份。

2.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到现场签字拍照,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可在相关站(网址:http://www.double-99.com/gasrmzfw/c112158/2022-04/22/content_a912b384331343ae8a80210785252968.shtml)下载样本或公积金中心领取,缴存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等。

4.银行储蓄卡:目前仅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邮政储蓄支持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线上支付;

5.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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