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bet官网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9-21 00:00 来源:opebet官网 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4号)精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从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服务农村居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1.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

  2. 严格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择优考核招聘在村卫生室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可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探索“乡聘村用”管理使用模式。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3.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待遇。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认真落实及按规定合理统筹使用村卫生室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一般诊疗费等,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 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支持引导劳动年龄内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切实关心和帮助乡村医生,对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乡村医生,要及时给予困难救助。

  5.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规定退出年龄后,确因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身体健康的,各地可自行签约返聘,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二)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力度。

  1. 强化面向农村基层的医学生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各地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自行制定。

  2. 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省政府要求,优先安排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进入临床医师岗位的新录用人员到国家或省级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培养,以“5+3”和“3+2”形式培养全科医生和助理全科医生。

  3. 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各地要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和进修,有计划地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脱产进修1次,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强化乡村医生管理。

  1. 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各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严打击乡村医生超范围执业、违规购销药品、诱导医疗服务和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2.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按季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乡村医生培训学习情况、医德医风情况等。对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履行职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在岗乡村医生,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乡镇卫生院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合理核定其工作量和考核内容。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按季度进行考核,兑现补助资金。

  4.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考核。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物由乡镇卫生院按规定统一规范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规定核拨专项补助资金。

  5. 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考核。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委托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变相套取新农合资金。坚持合理用药,不得开具大处方和与就诊患者疾病无关的药品,严禁年底突击开药。未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不得提供静脉给药服务。村卫生室不得接种第二类疫苗。鼓励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四)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1. 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签约居民及其家庭提供约定的公共卫生和一般诊疗服务,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项目、内容、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乡村医生提供约定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共同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根据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另行确定。

  2. 落实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鼓励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国家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五)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1.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开展中医服务的应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优先支持和重点扶持贫困村。加快信息化建设,在村卫生室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工作信息化。

  2. 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地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加强领导,扎实组织推进。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1月底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切实承担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责任,及时足额下拨相关经费,监督专款专用。

  (三)强化督查引导。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推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大力宣传基层医务人员服务群众、守护健康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对在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opebet官网 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上一篇
    下一篇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opebet官网 www.double-99.com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5116000002
    主办单位:opebet官网 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
    蜀ICP备18036616号-1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82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