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去世,营业执照可否变更?
2022-11-17 08:55 来源:广安日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其配偶意外去世,由于烟草店个体营业执照是其配偶名字,想要变更烟草证名字,烟草公司让其将个体营业执照变更为家庭经营,而行政审批部门称其配偶已经去世不能更改,其认为不合理,故来电求助解决变更营业执照名字的问题。

随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将来电事项交由广安区行政审批局处理。该局获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答疑工作。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又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书面申请形式或其他方式,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授予某种资格和能力的行为。自然人申请个体营业执照,是授予其进行市场经营主体的资格,自然人去世,其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自然消失,只能注销登记,死者继承人无法继承原有执照。同时,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该条例称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经营者的前提应当是经营者存在的情况下。经营者去世,相当于主体消亡,行为能力消失。死者家属可以携其死亡证明、结婚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广安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再重新注册。

“我们已向来电咨询人员做好答疑解释工作,群众对回复表示满意。”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记者 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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