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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62号)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依据成本调查结果,并参考部分市州指导价格水平,制定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指导价格。现就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收费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基准收费标准
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
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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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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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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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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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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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钟 |
25元/课时·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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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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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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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课时·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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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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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课时·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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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三、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本标准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期开学前收集汇总各培训机构课程表、上课教师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督促培训机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禁培训机构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二)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监督。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中的课时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时间跨度以及收费标准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和分解项目、扩大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变相涨价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处罚。
(三)要强化资金账户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开设唯一的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所有费用均应通过监管账户收取,不得在监管账户之外收取任何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必须向家长开具统一的正式发票。
(四)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认真分析和总结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试行情况,及时反馈。试行期结束后,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并正式印发。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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