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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广安市加快经济恢复扎实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政策措施》以30条措施,对接落实中、省系列稳增长政策,努力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提出的30条措施主要是——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2条,包括加大财政金融互动力度、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
促进项目投资6条,包括加快专项债券使用和争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项目金融服务、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强化项目用地用能等保障。
支持工业发展3条,包括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支持工业项目复工提速、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
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3条,包括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促进商贸发展和刺激消费6条,包括促进餐饮零售消费、促进汽车消费、促进家电消费、支持商贸企业线下促销、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文旅消费。
稳定农业生产保供1条,在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稳定生猪产能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降低市场主体成本3条,包括给予保供企业支出补助、减免市场主体房租、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
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1条,将落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对来返(广)货车实行市内“一检通认”管理等。
加大就业帮扶3条,包括扩大实施社保阶段性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清理拖欠账款1条,将全面排查梳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劳务费、服务费、保证金等逾期账款,建立账款台账和清偿计划,明确偿还时限和金额,定期实行清欠工作调度,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统筹发展和安全1条,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做好自建房安全、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记者 任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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